法改會建議將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擴展

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報告,建議將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擴展至涵蓋所有現有僱員、自僱人士及志願工作者,以及政府應將該查核機制的範圍擴至最大,並在適當時評估是否需要將該查核機制改為強制機制。 對於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是否應涵蓋志願工作者,法改委引述反對人士意見,表示擔心會令人對參與志願工作卻步,不過大多數回應人士同意查核機制擴展至涵蓋所有現有僱員、自僱人士及志願工作者,因為如果有性罪行定罪紀錄人士知道,查核是成為志願工作者申請程序的例行過程,他們就不敢提出申請。 法委會認為,如果個別組織或機構有信心屬下的志願工作者受到適當監督,或如志願工作時段的持續時間較短,有關組織或機構可決定免除進行查核。 另外,法委會建議,為給予干犯較輕微性罪行的罪犯自新機會,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不應擴展至包括視為已失時效的定罪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