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擬立「沒有保護罪」 照顧者不通報虐兒將違法

【Now新聞台】法改會就訂立「沒有保護罪」,即將完成報告,訂明照顧者不通報虐兒個案須負上法律責任,法改會小組成員熊運信指,法例是針對旁觀者,有幼稚園則擔心前線老師壓力會增加。

法改會2019年就訂立「沒有保護罪」諮詢公眾,有關報告即將完成。建議的新罪行主要針對兒童、老人或殘疾人士的照顧者,例如老師、社工、院舍員工及住在一屋簷下,有頻密接觸的人。

假如他們察覺到照顧中的人,有受嚴重傷害的風險,有責任通報,否則要負上刑責,如受害人最終死亡,一經定罪可判監20年,而所謂通報,不一定是報警,照顧者可以向受害人的家人、學校或其他社福機構等通報。

法改會轄下小組委員會成員熊運信:「旁觀者可以阻止的事又不做,令受害人受嚴重身體受傷,這法例是填補這方面,沒法例時見到有問題都要出聲,新法例只影響現時不作為的人,你平時見到甚麼也不理會、不出聲的,日後真有這法例,你又是照顧者的前線人員,你就可能會中招。

熊運信:「不是要求老師一定打電話,找出所有家人、確定誰是疑犯,不是這回事,舉報也不一定限於要找差館,純粹拿出來讓大家知道,看看能否核實。」

5歲女童被虐待致死案中,披露女童的幼稚園一直知道女童遭受體罰,但最終未有揭發事件,熊運信稱建議的新法例下,若校方未適當處理通報,有機會負上刑責。

熊運信:「家長是最大嫌疑時,老師是否要向對上一級,向主任、校長等舉報,法律上來說老師已沒有刑責,因為他已做了可做的事,我們不是要求老師去阻止這事發生,假設校長知道但他又不做事,說『你都傻』,這樣就校長就可能有問題。」

有幼稚園校長認同,法例可加強保障兒童,但擔心前線老師壓力會增加。

荃灣商會朱昌幼稚園校長林翠玲:「要負刑責,可能有小事都會通報,你打一個五指山在臉上,有些父母會說『他不乖』,『我自己也很心疼』,這樣的個案你又去通報嗎?在嚴重(受傷風險)的定義上有一個問號。」

據了解,「沒有保護罪」的報告最快下月會交由法改會的大會審閱,之後再交給政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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