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拒絕律政司上訴終院許可 黎智英可聘英國御用大狀

高等法院上訴庭頒下判詞,拒絕批出律政司就反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來港代表他抗辯,而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並下令律政司支付有關訟費。 律政司早前反對黎智英聘請Timothy Wynn Owen來港代表抗辯,但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上訴庭均認為,引入富有經驗的著名海外刑事及人權法專家加入,符合公眾利益,有助秉行公正及協助《國安法》法理學等發展,因此批准Timothy Wynn Owen代表黎智英。律政司隨後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