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關員認騙政府房津逾16萬元 獲准保釋3月判刑

一名海關總關員詐騙政府房屋津貼,訛稱有遵守相關入住規定,涉款逾16萬元,被告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3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准以現金保釋。 45歲的彭子康,承認一項欺詐罪名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其68歲母親鄧玉芳被控同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則獲撤控。 案情透露,被告2017年向庫務署申請自置居所資助計劃下的房屋津貼,涉及由他與母親共同擁有的元朗物業。相關規則及指引列明,申請者須在有關物業居住,不得把物業出租或分租。 庫務署每月向他發放津貼約3900元,署方2020年10月發現按揭戶口年度結單通訊地址,並非上述地址,懷疑違反入住規定,展開調查,要求提供入住規定的書面確認,以及水費和電費單副本等。 被告回覆庫務署,聲稱有遵守入住規定,並提供水費及電費單。但單據登記人屬另一人,他訛稱為曾入住該物業的遠房親戚,其後已遷出,並附上將水電帳戶轉為他名字的申請文件。 廉署接獲庫務署轉介貪污投訴,調查後發現被告母親2016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間,將單位出租給不同租客,被告則居於另一個物業,並訛稱為遠房親戚的人士其實是其中一名租客。 案情又透露,被告指示其母親要求租客更改單位水電帳戶的註冊用戶,以應付庫務署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