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指攝取同等蛋白質 雞精較雞肉等貴逾290倍

消委會測試市面15款預先包裝的傳統雞精、滴雞精、熬雞精和素滴雞精的食用安全及營養素含量,發現大部分樣本如聲稱屬「高蛋白質」食物,但如果以進食雞肉、牛奶及雞蛋等原型食品比較,並以攝取同等份量蛋白質計算,食雞精產品的成本比起食雞肉等,可高出超過290倍。 若以蛋白質成本比較,並以100克為食用份量,消委會發現,若進食已去皮的雞腿肉,可攝入26.3克蛋白質,成本約5.83元;若食用素滴雞精以吸收同等份量的蛋白質,成本約1710元,兩者相差可超過290倍。 另外,消委會亦發現,1款樣本的蛋白質含量低於標示值2成多,2款樣本納含量高於標示值約2至3成,亦有1款樣本驗出每100毫升含1.7毫克膽固醇。對於2款聲稱不含膽固醇樣本並無標示有關含量,消委會說,已交食安中心跟進。 消委會表示,今次測試樣本每盒售價由188元至990元不等,全部不屬高鈉食品,符合「不含脂肪」聲稱。 消委會指出,一般人保持均衡飲食已可吸收足夠營養,提醒如果長期攝取過多蛋白質,可能對身體,例如腎臟造成影響;而患有高血壓、痛風、腎功能較弱的慢性腎臟病、營養不良或手術後等人士,飲用雞精產品前應諮詢醫生或註冊營養師意見,家長亦不應讓嬰幼兒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