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偽造出勤紀錄 私營院舍前主管保釋候訊

【on.cc東網專訊】一名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前主管被指偽造自己的出勤紀錄,涉嫌掩飾自己當時離港,以誤導社署該院舍符合法定及合約人手要求。廉署經調整後,控告他1項串謀偽造文件及3項偽造罪,案件今天(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今暫毋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將案件押後至3月3日再訊,批准被告以1萬港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及不得騷擾證人,另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本案70歲被告文達,被控於2019年4月5日至8月15日期間,串謀文一Janice製造虛假文書,即被告在2019年4月的出勤紀錄,顯示被告在東方復康中心當值,意圖誘使香港特別行政區社會福利署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行為,以致對其本身或其他人不利。

3項偽造罪則指,被告在2019年6月18至8月15日,製造虛假文書,即被告在2019年6月、7月及8月的出勤紀錄,顯示被告於上述3段時間在東方復康中心當值,意圖誘使社署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行為,以致對其本身或其他人不利。

案件編號:FLCC2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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