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聲稱新冠口服藥物 一名男子被捕

衞生署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打擊非法售賣新冠口服藥物。行動中,一名37歲男子涉嫌非法售賣一款名為「Primovir」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拘捕。 衞生署近日接獲情報,指有人透過社交平台售賣新冠口服藥物,隨即展開調查。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在沒有醫生處方情況下,售賣第1部附表3的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發言人表示,現時只有藥物製造商輝瑞香港有限公司和美國默沙東藥廠有限公司供應本港的兩款藥,獲管理局批准註冊用作治療新冠病毒病,即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及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 現時兩款新冠口服藥物,只可向公私營醫療機構及醫生供應,病人只可經由註冊醫生按需要獲處方有關藥物,零售藥房不能向供應商採購以及向市民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