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強行與分居妻性交及以異物插下體 地盤管工2項強姦罪成

【on.cc東網專訊】地盤管工被指不滿分居妻在中秋節與其他男子約會,趁妻子返家時尾隨入屋,涉一晚內4度強姦妻子及一次強行肛交,在肛交前還把護膚品樽及爽膚水樽插進妻子陰道。妻子其後趁該丈夫入睡後致電鄰居求救,結果警員奉召上門將其丈夫拘捕。涉案管工早前否認強姦等罪,案件今早(18日)審結。由7男2女組成的陪審團,經退庭商議約8小時後,裁定當中2項強姦罪成,連同被告早前承認的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將押後至2月22日判刑,期間為事主索取創傷報告,被告須還押。

代號CSC的被告現年43歲,任職地盤管工。他過往有一項刑事恐嚇案底。控方透露,該案發生在2019年7月,當時被告與另一名女子發展情侶關係,女方之後鬧分手,被告即恐嚇她,若不分手就把2人性交片上載互聯網。被告之後被裁定罪成,判囚4個月,上訴亦失敗。本案中,被告原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葵涌一單位,4度強姦現年42歲的妻子X,及在X不同意下與她肛交。控方案情完結後,其中一項強姦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陪審團今以7比2大比數及一致裁定2項強姦罪成,至於餘下一項未經同意作出的肛交罪及一項強姦罪則被判無罪。被告聞判期間,一直低雙手合上低頭。

X審訊時作供指,9月13日中秋節,她與一名男子外出後獨自回家。當晚上近12時抵埗,開門之際被告突然衝出,先把她推入屋,再將推她入房,扯她的衣服及扯甩她內褲,又用USB線綁着她雙手,與她性交並在她體內射精。完事後被告稱「一日未簽字離婚,你一日都係我老婆」。之後被告再2度強姦她,把護膚品樽及爽膚水樽塞入她的下體,及強行與她肛交。

案件編號:HCCC 28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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