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擺街站違禁聚令受審 前區議員黃文萱押後7.15裁決

【on.cc東網專訊】前沙田區議員黃文萱於去年2月在沙田第一城擺街站,被指與香港中學生關注組聯盟一起派發防疫物資及反對改革通識科,涉嫌違反禁聚令遭票控。黃及其時任議員助理不認罪,案件今天(21日)於沙田裁判法院續審,2名被告沒有律師代表,黃親自作結案陳詞,指根據防疫規例,在工作地點為工作而進行的聚集屬於豁免聚集,而擺街站屬於2人的工作範圍,該區亦是她的選區。案件現押後7月15日裁決。

黃文萱及其時任助理麥啓榮,各被票控1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2人今天沒有律師代表。黃今午陳詞時,提到控方證人在庭上作供時,透露曾經零距離觀察街站,但控方證人卻未能講出街站桌子上的物品,另有證人錯誤地將麥啓榮派發的月歷當成單張。黃續指,當時沒有警察量度距離,而她們2人與中學生關注組的衣着和年齡亦有明顯差異,屬於2個不同的聚集。黃又引述《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當中的豁免聚集,指為傳揚有助於預防及控制疾病的資訊、或為處理有助預防及控制疾病的供應品,及在工作地點的聚集,均受豁免。

傳票指,2人於2021年2月20日約下午2時半至4時半,在沙田銀城街近百得街交界,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控方早前曾傳召1名警署警長作供,他供稱當日現場看見6人派發單張,及有1名女子手持擴音器呼籲反對通識科改革;街站擺有疑似消毒酒精,但不見有人派發防疫物資。2名被告現場一度爭論派發防疫物資受到豁免,但警長認為仍須遵守規例並保持距離,遂發出警告及要求中止街站,惟在他與同袍離開現場約1小時後,再接獲指示前往現場,並票控包括2被告在內、共7人違反禁聚令。控方今天陳詞時呈上5宗案例,並指即使舉證責任在於控方,被告倚賴合理辯解時,仍須達到合理可能性。

案件編號:STFS 15,1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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