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無牌營運紅磡骨灰龕場 兩人判罰5000元及留案底

【on.cc東網專訊】兩名人士因非法營辦私營骨灰安置所,違反《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今日(5月3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各被罰款5,000港元,該兩名人士亦留有案底。

食環署今日表示,該署轄下的私營骨灰安置所事務辦事處人員,早前發現一間位於紅磡溫思勞街的骨灰安置所,懷疑在沒有根據《條例》取得牌照的情況下營辦及控制私營骨灰安置所。骨灰所辦人員遂對該處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並檢控有關營辦者。 署方會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非法營運的私營骨灰安置所。

根據《條例》,除根據牌照行事外,任何人營辦、維持、管理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控制骨灰安置所即屬違法。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3年;或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