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9年太子站月台暴動或非法集結 3被告拒認罪 另2人潛逃

警方起訴6名男子,指他們於2019年8月31日,分別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
警方起訴6名男子,指他們於2019年8月31日,分別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

2019年831旺角及太子站爆發衝突,不少示威者湧入站內,並破壞兩站設施,更有示威者指罵及襲擊車廂乘客。警方事後拘捕6名男子,1人去年已認罪及被判囚,2人則潛逃,餘下3人則於區院分別否認非法集結、暴動、襲擊及搶劫等罪,案件今(7日)開審。

面對審訊的3名被告依次是簡梓濱(22歲)、連俊雄(20歲)、卓嘉豪(24歲)。簡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於2019年8月31日在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連及卓則同否認一項暴動、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罪,指2人於同日在太子站參與暴動,及一列車廂內襲擊X及Y。連另再被控一項暴動及刑事損壞罪,指他同日在旺角站參與暴動及破壞站內設施;而卓則再否認一項搶劫罪,指他於太子站搶去Z一部電話。同案中原尚有3名被告,其中一名被告溫嘉霖則已承認暴動罪及被判囚,另兩被告王茂俊及龍欣樺已棄保潛逃。

控方開案陳詞指,民間人權陣線在當日下午於遮打花園舉辦未經批准的集會遊行,最終陷入混亂,並引發港九多處衝突。當晚,示威者於尖沙咀不同地區堵路及放火,後因警方驅散而轉入旺角,並在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一帶集結,簡當時戴上口罩及手持雨傘身處集結當中,後在太子站月台嘗試逃逸時被捕。

示威者亦湧入旺角站,並破壞站內設施,包括售票機、閉路電視、車閘入口機等,連被指曾與他人以彈叉向站內已破損的玻璃窗發射。及後有示威者登上開往太子的列車,示威者又阻礙列關門,以讓更多人登車,卻令乘客不滿。當列車到達太子站時,包括連、卓2人等則留在候車月台,近距離挑釁車內廂內的乘客,包括事主X及Y。示威者衝入車廂向X及Y施襲,連曾以彈叉向X射擊,卓則向車廂內乘客投擲雨傘等。及後又有一名欲拍攝的女途人Z被襲,卻遭人包圍及搶去電話,卓亦有包圍Z。Z事後右手無名指骨出現錘狀變形。

案件編號:DCCC 7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