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9年10.1灣仔參與暴動 11人續准保釋候訊

【on.cc東網專訊】2019年10月1日下午,大批示威者於港島區灣仔一帶聚集,期間有人堵路及縱火等。警方當日在上址拘捕57人,部分被捕人士其後拒保候查,暫時獲釋。事隔近2年半後,警方重新拘捕13名男子,當中11人被控暴動,部分人另涉無牌管有彈藥、阻撓警員、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等罪,今天(21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呈上轉介文件,案件將於7月12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期間各被告續准保釋。

今天11名應訊被告依次為譚旭輝(30歲、地盤工人)、梁家樂(24歲、文員)、蘇亮燊(24歲、法律援助署文書助理)、高俊(26歲、時裝設計師)、李良圖(41歲、運輸工人)、司徒澤朗(20歲、學生)、盧梓泓(31歲、科技資訊工程師)、胡景皓(20歲、學生)、袁碩(22歲、售貨員)、梁光宗(24歲、客戶服務主任)、蔡天龍(33歲、地盤工人)。

除了蔡天龍,其餘10名被告均被控同一項暴動罪,控他們於2019年10月1日在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蔡天龍則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他被控於同日在灣仔盧押道23號,保管或控制1條六角匙,意圖在無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財產。案中有6名被告另涉其他罪名,其中譚旭輝及袁碩各被控無牌管有彈藥。譚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灣仔皇后大道東與聯發街交界管有4枚已使用的38毫米多彈頭催淚彈的彈頭。袁碩被控於同日在灣仔莊士敦道與機利臣街交界管有1枚38毫米多彈頭橡膠彈的彈頭及1枚40毫米多彈頭REACT型號的彈頭。梁家樂被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控罪指他同日在皇后大道東83號外故意阻撓警員18173。高俊則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控他同日在皇后大道東128號附近,管有1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盧梓泓及梁光宗則各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2人分別涉當日管有1套無線電收發機。

案件編號:ESCC 52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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