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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東南亞遭誘騙求助增至39宗 組織促立人口販運罪

【Now新聞台】保安局再接獲多一宗港人東南亞遭誘騙的求助,累計收到39宗。有關注人口販運的組織指,本港未有專門法例打擊販運人口活動,建議當局盡快立法。

39宗求助個案中,其中18人已確認安全,當中12人已回港,仍有21人被禁錮在緬甸及柬埔寨。

有關注人口販運的組織收到至少兩宗求助,其中一人至今仍未回港。

希望枝子「停止人口販運」項目經理黃筱媛:「受害人不單止是被誘騙,有些是被朋友騙取信任過到泰國旅行,但最終被擄拐;有些誤信網上的招聘廣告,安排好所有工作條件,以為真是到當地工作時,誰知被武力脅持,要求從事非法工作。」

目前本港未有專門法例打擊販運人口活動,主要以《刑事罪行條例》及《入境條例》等法例埶法,有法律人士認為,未能反映罪行嚴重性,促請政府立法。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何珮芝:「如果被捕人所犯的是明知道這些人會遇到嚴重人身安全、失去自由,仍然(把他)賣去當地,可能這些人所犯的罪不只是詐騙那麼簡單,人口販運這個罪行如果有立法的話,可以有效地就境外發生的罪行,或者都可以納入監管範圍。」

組織又指被迫從事非法行為的受害人,因為擔心刑責不敢向警方求助,建議當局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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