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實施逾個半月後 劉賜蕙正式接升職信

【on.cc東網專訊】《港區國安法》於本年6月30日正式刊憲生效,警務處於翌日即7月1日成立國家安全處,專職處理相關工作,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劉賜蕙晉升為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方國安處的負責人,並於7月3日宣誓就任。今日(2日)出版的《警聲》透露,她於上月中旬,即新法實施約1個半月,正式接到晉升函件,同時蔡展鵬及林曉彤亦正式晉升為高級助理處長。

《警聲》指,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於上月19日頒發晉升函件予3人,蔡展鵬晉升後,擔任警方國安處處長一職,成為劉賜蕙的副手;而林曉彤則接任監管處處長。《東網》記者今日翻查警務處的網頁,發現已更新3人的職銜。

國安處首長為一名副處長,職級較警隊現時行動處、刑事及保安處、人事及訓練處、監管處以及財務、政務及策劃處5個部門的首長高級助理處長為高,國安處處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恐怖主義活動案件,可調動警隊其他部門配合,包括飛虎隊。國安處對人手要求極高,全部要通過國家安全審查,並要處理高度機密,亦要有搜集情報能力及分析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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