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提醒新冠確診者 完成居家隔離可剪掉電子手環

【on.cc東網專訊】為進一步管控新冠確診者,政府上周起優化檢疫措施,要求患者居家隔離期間必須戴上電子手環,不過未有清晰交代完成檢疫後電子手環的處理方法。政府發言人今日(21日)提醒,確診者按規定完成居家隔離後,可自行剪掉電子手環,以及刪除手機內的「居安抗疫」流動應用程式。

發言人指,確診者居家隔離時戴上電子手環,是為了確保他們遵從法例的隔離要求,沒有離開其居家的範圍,進一步減低社區傳播的風險。另根據現行規定,居家隔離期預設為14日。隔離患者如已接種至少兩劑疫苗,並於確診後的第6天及第7天,在快速抗原檢測中連續兩天均取得沒有染疫的結果,就可提早完成隔離。

快測結果仍顯示確診的患者,則需繼續接受隔離及每天進行快測,直至連續兩天獲得無染疫結果,方可完成居家隔離。未接種疫苗或接種少於兩劑疫苗的居家隔離人士,則須進行14天居家隔離。發言人提醒,若在非指定情況下剪掉電子手環或刪除「居安抗疫」程式,會被視為違反隔離令,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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