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稱終院判決突顯本港法院中立 不受政治環境影響

湯家驊稱終院判決突顯本港法院中立 不受政治環境影響

首宗因有索帶被裁定管有工具適合作非法用途罪成而判監的案件,被告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裁定他上訴得直。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今次裁決反映簡易治罪條例第17條中「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應該只針對「束縛人身」、「傷害人身」或「非法進入」三個類別的行為,雖然索帶可以在非法集結時用作連結障礙物,明顯是非法行為,但就並非「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針對的行為。

湯家驊說,律政司今次引用了不正確的控罪處理案件,法例並非針對設置障礙物等行為,如果日後想引用該例檢控同類行為,就需要修例。至於會否引發其他同類案件上訴,他說要視乎案件是否已過上訴期限。 他又指,終審庭的判決突顯本港法院的中立,不受政治環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