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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不應視人大常委會為終審法院上訴法庭

【Now新聞台】終審法院拒批律政司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律師的上訴許可,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行會成員湯家驊認為這次釋法有別於過往五次,主要就立法方面作出解釋。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因為人大常委會行使的是立法解釋權,這個解釋權在大陸法國家是相當普遍。我們終審法院行使的是香港的司法審判權,這個與立法解釋權有明顯分別,兩個權力的行使應該互相配合,沒有任何衝突,不應該混為一談。換句話說,不應該視人大常委會為終審法院以外的上訴法庭。」

湯家驊又指,海外律師或大律師沒有在港全面執業資格,一旦犯事亦難以追究。他建議法庭可委派指定律師為被告辯護,但需要經社會詳細討論,然後立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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