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下周一起非必要工商場所需停運7天 違者或可判監

澳門昨日新增71宗核酸陽性個案,上月18日以來累計1374宗。由下星期一開始,非必要的工商場所需要停止運作一星期,政府表示,今次是行政長官批示必須遵守的禁足令,如果工商場所或市民期間繼續營業或外出,例如到公園運動等,有機會觸犯刑法,最高可判監禁2年或罰款。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說,下星期一開始,只容許水電燃氣通訊等公共服務,街市超市等生活用品場所,以及只提供外賣的餐飲場所運作,其他工商業公司、實體或場所,包括賭場但不包括傳媒機構,除得到所屬主管政府部門批准外,一律要停止運作,直至本月18日凌晨零時。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希望能達到社會面清零,期間市民除了可以每2天出外一次做核酸檢測和採購生活用品外,如非必要不要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