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免檢 疫播社區 兩前國泰空少 判囚

去年底有國泰機組人員依仗返港免檢疫的特權外出,導致變種病毒入關並於社區擴散。
去年底有國泰機組人員依仗返港免檢疫的特權外出,導致變種病毒入關並於社區擴散。

去年底有國泰機組人員依仗返港免檢疫的特權外出,導致變種病毒入關並於社區擴散。事後兩名前國泰機艙服務員否認共3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衞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兩人收押至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同被判監禁8星期。

犯案後吸食危險藥物 官斥失望

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感到後悔,對受影響的市民表示歉意。他們被定罪後意味失去一切,日後亦不可能重返機艙服務員一職。辯方又重提舊事,指兩名被告最初表示認罪,但由於當時主任裁判官不接納他們的答辯,故才改為不認罪受審,冀法庭能夠接納此為減刑因素,並指出有機組人員違反防疫措施而判罰款的案例,加上兩名被告已還押監房兩周,冀法庭能以罰款了事。由於報告顯示兩名被告在干犯本案後,曾經吸食危險藥物,裁判官對此表示失望,認為兩人是屢犯罪行。辯方回應指,兩名被告吸毒與本案的判刑無關。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的情節嚴重,因為政府已讓機組人員毋須接受強制性隔離檢疫,改為遵從醫學監測,即只須在首3天內留在家中以待完成新冠病毒檢測。但是兩名被告卻離開居所,外出進行一些毫無必要的活動,包括送贈朋友禮物、領取包裹、把手機送給父親,以及到餐廳用膳。最終他們的所為,引致共9名市民感染病毒。

法庭唯一接納的減刑因素,是兩名被告因為事件失去工作及福利,但是不認為辯方提供的相關案例能夠支持本案判刑,以及當初兩人是真誠相信有理由外出才選擇不認罪。故量刑起點定於9個星期,給予減刑一個星期,最終判兩人各囚8周。

兩名被告依次是45歲黃昱龍及44歲劉諾宏、現時報稱無業,其中黃是馬來西亞籍華裔。控方案情指,兩名被告為時任國泰機組人員,分別於2021年12月24日及25日從美國紐約及芝加哥乘機返港,並各自在抵港後,獲得衞生署人員發出醫學監測通知書,規定兩人於往後21天內須遵守醫學監測。惟黃抵港後翌日便外出探望劉,同日劉則外出領取包裹,以及在兩天後與父親在又一城的望月樓飲茶。事後兩名被告都在新冠病毒檢測中,被驗出帶有Omicron病毒。案件編號:ESCC 288/2022

被告黃昱龍(左)及劉諾宏(右)昨日均被判囚8星期。
被告黃昱龍(左)及劉諾宏(右)昨日均被判囚8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