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報告書稱票站錯誤發出選票 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選管會發表行政長官選舉報告書。選管會指,點票工作十分暢順,投票率極高,同時提到,有投票站工作人員錯誤發出選票,選舉事務處將個案轉介執法機關調查。政府發言人表示,會跟進報告書的建議。 報告書說,一名選委會委員將選票投入票箱時指出,他獲發2張選票,並將1張多發而未經填劃的選票交還工作人員,選票其後被蓋上「未用」印章,點票時被當作無效選票,選舉主任在確定選舉投票結果後,將這張「未用」選票連同其他所有選票包裹和密封,交由總選舉事務主任保管。 工作人員當日即場確定事件是由於其中一張發票柜枱的工作人員,向一名選委會委員發出2張選票所致,投票箱內的選票數目沒有受到影響,並與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的統計記錄一致,投票站主任亦即時向選舉主任通報事件。 選管會建議,選舉事務處應就發票程序繼續加強對投票站工作人員的培訓,確保工作人員向選民發出選票前,再三確認發出選票的數目正確,同時可以利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的記錄,核對在發票柜枱實際發出的選票數目,如發現問題可及時跟進,並與涉事的工作人員了解事發經過。 選管會又建議,選舉事務處繼續善用及優化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的統計功能,配合工作人員在投票時間內適時核對檢查,發現問題可即時跟進,並即場向有關工作人員獲取更多相關資料,有助事後調查。選管會亦建議選舉事務處研究使用某種電子器材監察實際發出的選票數目的可行性,防止多發選票的情況出現。 另外,報告書提到,合共接獲20宗有關特首選舉的投訴,警務處及選管會分別收到7宗及13宗投訴,其中6宗與選舉廣告有關,3宗已作轉介。另外,由廉署處理的4宗投訴,其中3宗仍在調查,涉及未獲授權招致選舉開支以及關於候選人的虛假陳述,餘下一宗則毋須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