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推動修訂逃犯條例不認為政府有錯失 惟解說不足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從來沒有就推動修訂《逃犯條例》感到遺憾,亦不認為政府有錯失,當年致歉是因為解說工作做得不好,主事官員錯失了向市民認真解釋的機會。 她又認為,一場修例風波,反映表面和諧是無意思,最終由中央明確指導,果斷訂立《香港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相信日後出現大規摸動亂的機會應該大大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