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科案一審 當庭認罪擇期宣判

江蘇省委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王立科,受賄、行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偽造身份證件案在吉林完成一審,王立科當庭認罪,接受法院的審判,案件將擇期宣判。 案件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王立科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貸款辦理、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超過4.4億元人民幣。 檢察院提到,王立科為謀取本人及他人職務晉升等不正當利益,多次向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等人,行賄折合9731萬多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