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朱」車撞人後拒供呼氣樣本 判 200 小時社服兼停牌 2 年

「玻璃朱」朱庭萱(前)被判社會服務令、罰款及停牌2年。
「玻璃朱」朱庭萱(前)被判社會服務令、罰款及停牌2年。

女網紅「玻璃朱」朱庭萱今年初在灣仔駕車撞到一名男途人,兼拒絕配合警員要求,進行呼氣測試,因而被起訴各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及拒絕提供呼氣樣本罪。朱早前承認2罪,今早(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2,000港元,並須停牌2年及自費完成駕駛改善課程。

47歲被告朱庭萱,案情指今年1月28日約凌晨1時,朱在灣仔道違例左轉入天樂里,撞倒1名54歲菲律賓籍男子,使對方的腰部受傷。交通警到場後,朱在第一次酒精呼氣測試下,發現酒精含量超標,但當她被帶返警署,被要求進行舉證呼氣測試時,則拒絕提供呼氣測試樣本。

控方早前透露,指被告過往有3次交通刑事定罪紀錄,包括2次不小心駕駛及1次酒後駕駛。

案件編號:ESCC 8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