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期間4人承認暴動罪 還押候判

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有示威者從天橋游繩離開校園,警方在何文田一帶截獲7部車輛,19人涉嫌協助他人逃出理大,他們否認7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其中4人承認暴動罪須還押,待案件審結後再判刑。 4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分別報稱學生及理財顧問,年齡由17至20歲。 案情透露,2019年11月11日至18日理大衝突期間,警方封鎖現場範圍。於18日晚上,在理大連接X座和Z座的行人天橋,有兩條繩下垂到紅磡繞道往加士居道行車天橋,超過600名示威者遊繩而下,亦有40人由理大V座和Z座跑上紅磡繞道方向。 警方當晚發現示威者遊繩而下,便上前施放催淚彈等,以阻止示威者逃離,天橋上有示威者則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示威者到達行車天橋後,登上不同車輛逃離現場。警方其後在紅磡繞道天橋與公主道行車天橋的交界截停共17輛車,其中7輛車涉案。 4名認罪被告分別在截查車輛被發現,警方翻查行車紀錄儀和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其中 3人曾在紅磡繞道上奔跑和登上車輛。 案中19名被告否認共7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在理大衝突期間,被告涉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行為,意圖妨礙警方將會作出的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