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7人暴動罪罪成 1人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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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理工大學發生示威者與警方衝突期間,警方在佐敦拘捕多人,其中10名男女被控以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當中2人早前已認罪,其中18歲男被告已被判入勞教中心,另一名23歲男被告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獲准將有關罪行於法庭存檔,還押等候判刑。另外8人要經審訊,區域法院今日裁定7人罪成,1人罪名不成立。

10名被告包括報稱為學生、商人、清潔工人及運輸工人等。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43歲報稱清潔工的被告朱偉雄脫罪,早前已認罪的被告黃銘昊及區海峰,其中黃銘昊判入勞教中心。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理大衝突-7人暴動罪罪成-1人脫罪/339395?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