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黎智英能不能請英國律師 中國法律說了算

內地環球時報發表社評,談及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為他涉及的國安案件抗辯一事,行政長官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進行釋法。 社評認為,黎智英團夥為何非要聘用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英國律師,顯然不是因為香港律師界無人,這是對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出難題,幻想逃避應有懲治,並借機製造出一個爭議話題,向境外勢力展示自己最後的「價值」。但他的這種圖謀妄想不可能得逞,美國及西方政客左右不了香港特區內部事務,他們也無權過問香港特區治理過程的任何法治實踐,只有中國法律是最後的依據。 社評認為,黎智英的其中一項罪名是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涉及複雜涉外的證據及重大的國安利益,由於該案是首宗國安法案件申請聘用海外大律師來港代表被告抗辯,在香港法律上存在一定模糊之處,以至於出現黎智英及其團夥聘用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外國律師,參與「勾結外國勢力罪」抗辯的這種近乎荒誕的事。社評認為,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黎智英勾結英美等外部勢力扮演了什麼角色,大家都知道。 社評認為,由於香港國安法是一部新法,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一些條文理解與細則上的模糊地帶,這很正常。然而,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尚未就此作出決定之時,一些美西方輿論就再次迫不及待地跳出來,宣稱釋法將破壞香港自治和司法獨立,影響黎智英案的「公平審訊」。社評認為,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及基本法框架下的司法獨立,恰恰要排除外部勢力的干擾,確保中國法律說了算。釋法所體現的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關係的良性互動,本來就是「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的應有之義,這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