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倡建立滑翔傘飛行員實名登記制

【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民航處滑翔傘活動的規管,批評處方無切實執行監管,建議設立實名登記制度,方便識別飛行員身份,一旦涉及違法活動,可協助跟進及調查。

近年越來越多人參與滑翔傘活動,亦發生不少意外,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民航處對滑翔傘活動的規管。

現時在香港玩滑翔傘毋須向任何機構登記,飛行前後亦毋須作規劃及記錄。民航處無從識別飛行員的身份,更無法在發現涉嫌違法行為後向有關人士採取跟進或執法行動。

有私人農莊多次有滑翔傘飛行員誤降並毀壞設施,農莊負責人向民航處提供顯示飛行員身份特徵及降落時的相片,處方嘗試透過本地滑翔傘組織查核涉事飛行員身份,但不成功。

公署建議民航處應推行實名登記制度,並要求飛行員在使用的器具展示註冊編號。

申訴專員趙慧賢:「相片看不清該人的容貌,或因為他的飛行器具無任何註冊編號,不可以正確認定該人就是涉嫌違法的人及所做的行為。實名登記是執法的第一個必要條件,有了實名制後當然仍要搜集其他證據。」

另一宗個案,民航處接獲舉報,有滑翔傘導師涉嫌無許可證下收取酬勞提供服務,處方透過網上廣告掌握該導師身份,多次去信要求他確認是否涉及相關指控,對方無正面答覆或乾脆不回覆,民航處最終無法採取進一步行動。

現時涉及滑翔傘的事故主要由民航處及滑翔傘協會調查,目的均是以不批判的態度找出事故成因,並非追究違例的飛行員,公署認為民航處有責任更積極參與相關的執法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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