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太平紳士巡視安排 倡改善投訴處理

申訴專員公署完成對太平紳士巡視安排的主動調查,向相關政府部門提出共13項改善建議。 公署的調查指,懲教署、入境處、醫管局和社署,各自擬備專屬的核對表,列出太平紳士在巡視院所時可特別注意的事項,但在實際運作上,該些注意事項卻未必會在太平紳士巡視時獲評核,所有部門及機構採用的「太平紳士巡視記錄」的設計,並非與核對表上的注意事項掛鉤,未能便利太平紳士對院所作全面評核及記錄。 公署調查亦發現,在太平紳士突擊巡視時,部分院所未有即時通知所有院所人士。各院所單靠職員口頭確認太平紳士是否已見到所有院所人士,方式欠客觀及全面,部門及機構在處理院所人士向太平紳士提出的投訴方面,仍有可改善之處。 申訴專員趙慧賢說,整體而言太平紳士巡視計劃運作大致暢順,但運作安排有可改善之處。公署建議相關部門及機構,共同檢視及修訂各自的「太平紳士巡視記錄」樣本,將核對表上的注意事項加入巡視記錄的相關部分,並主動提供所需資料,以便太平紳士對院所作出全面評核及記錄,機構亦應向太平紳士提供暫時離開院所人士的名單。 公署認為,如果機構或部門評估後認為,不宜按投訴人要求提供書面回覆,應將投訴人的要求記錄在案,並在書面回覆太平紳士時說明投訴人曾提出該要求,以及部門或機構認為不宜接納投訴人的要求的具體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