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中介擅公開兼職員個人資料標明「永不錄用」 遭私隱公署拘捕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新界北拘捕1名48歲中國籍男子。東張西望截圖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新界北拘捕1名48歲中國籍男子。東張西望截圖

【星島日報報道】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4日)在新界北拘捕一名48歲中國籍男子。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調查顯示,事主是一位兼職工作人士,被捕者從事臨時僱員中介服務,事發前被捕人士向事主提供不同食肆的臨時工作。於2022年10月,事主與被捕人士就發放薪金及工作編配事宜發生糾紛。

其後,有人透過即時通訊軟件向其他人士發布了事主的個人資料,並備註表示將永不錄用事主。案中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以及一張略去了部份內容的身份證副本,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以及事主的照片等。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圖輯了解「蛇頭與蛇仔」爭拗:

據了解,早前有網民在討論區爆料指,在半島酒店任職散工期間,遭到無良「蛇頭」阿良拖糧、公開身份證資料、恐嚇;其後再有遇上同樣遭遇的網民報料,指同被威脅或受到怒罵。

而涉事的「阿良」早前出席TVB節目《東張西望》中否認指控,更聲稱是報料者經常甩底,故在內部群組公開甩底散工的身份證等資料,以提醒「行家」,避免其他蛇頭請放飛機蛇仔。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隨意或惡意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於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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