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以1千元行賄疫苗接種中心護士冀獲發接種紀錄

廉公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涉嫌以1000元行賄一名社區疫苗接種中心護士,希望不須接種新冠疫苗而獲發疫苗接種紀錄。 25歲的被告是地區康健中心健康策劃員,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他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三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發時被告在醫務衞生局轄下一個地區康健中心工作,該中心為政府實施「疫苗通行證」的指定醫療處所。被告須接種指定劑數新冠疫苗或持有有效醫學豁免證明書,以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方可進入中心工作。 被告於去年9月21日到訪由卓健醫療營運的林士德體育館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期間涉嫌向一名登記護士提供1000元,換取不須接種新冠疫苗而獲發疫苗接種紀錄。該護士拒絕被告提供的賄款並向卓健醫療報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