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認於2019年非法集結候判 望早日了結主動求還押

【on.cc東網專訊】2019年9月8日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對開聚集,多人被捕。其中3人分別被控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天(1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當中1人認罪,裁判官押後至2月1日判刑,期間為他索取背景報告,候判時他須還押。其餘2人的案件則押後至3月3日再訊,他們續准保釋。

3名被告依次是女子陳凱晴(18歲、學生)、鍾慶燊(29歲、電腦技術員)及黃佳湧(25歲、電腦技術員)。3人被控於當日在旺角警署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陳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政擊性武器,即1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次被告鍾慶燊認罪,其代表律師指,被告是因一時衝動及愚昧而犯案,他明白控罪嚴重性,現已深感後悔。此外,案中涉及的非法集結暴力程度較低,而且案發距今已超過3年,冀法庭在判刑時考慮。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等候判刑,但辯方引述被告稱,被告希望事件盡快告一段落,盼可還押候懲,法庭最後亦下令他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件編號:KCCC 293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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