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招募青年人參與公共事務 自薦計劃開始接受申請

民政事務總署今日開始公開招募青年人參與「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及「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自薦計劃,申請截止日期為本月27日。 《施政報告》宣布推出「青年參與倡議計劃」,以吸納更多青年人參與公共事務。計劃下的其中一項措施是由民政總署開放於全港18區設立的「地區青年社區建設委員會」和「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的部分名額,讓青年人自薦參與成為委員。 署方鼓勵年齡介乎16至35歲,有志服務社會的青年人申請,在用人唯才的原則下,民政總署希望透過「自薦計劃」招募誠心為社會服務、對地區及青年事務有一定認識,以及具備良好分析和溝通能力的青年人,加入兩個委員會。 「自薦計劃」的申請表和詳情已上載於民政總署網頁。申請表可透過郵寄、親身送遞或電郵的方式遞交。 18區民政事務處將成立評審委員會考慮收到的申請,評審工作預計於今年第一季完成,並會適時公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