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研究要求預訂及登記使用康文署設施作出不轉讓聲明

康文署近年透過多項措施打擊「炒場」活動,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表示,康文署正徵詢法律意見,研究要求租用人及租用團體在預訂及登記使用設施時作出聲明,承諾不會透過任何形式轉讓已預訂設施,否則當局會作出適當跟進。康文署會積極探討在推出全新智能康體服務預訂資訊系統時,加入有關聲明的可行性。 楊潤雄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由去年1月至今年2月期間,康文署共接獲約270宗「炒場」投訴,平均每月約有 400 宗租用人因累積兩次「不取場/不在場使用」的違規紀錄,而被禁止預訂康文署的收費康體設施 90 天。 他又說,自康文署於去年 5 月推出多項打擊「炒場」新措施後,場地職員已加強在租用時段內進行抽樣巡查。截至上月,場地職員共進行超過 77 萬次的巡查,共有約1380名租用人被發現沒有在場使用有關設施,涉及體育館主場、網球場及草地足球場等收費康體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