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46歲婦醫學監察期間違規離家 判罰5000元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女子早前獲發醫學監察通知書,訂明她必須按照規定的條件進行醫學監察。不過,她在醫學監察期屆滿前,沒有遵守指明條件,分別於去年12月12日和13日離開寓所。

女子被控違反法例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15(1)、15(2)及15(3)條的罪名,今日(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合共被判罰款5,000元。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是阻止新型肺炎在社區傳播的重要一環,形容有關違規行為不負責任、增加其他人蒙受感染的風險。發言人提醒,公眾應遵守相關規例,並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嚴肅跟進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疫情-46歲婦醫學監察期間違規離家-判罰5000元/329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