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下調涵蓋年齡 5至11歲童本月底前須接種1針

【on.cc東網專訊】新冠肺炎疫情持續。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今日(8日)表示,因應近日疫情嚴峻,本港近日出現多宗確診個案均涉及孩童,其中有8名小朋友因染疫而離世,當中6人均未接種或只接種一針。當局決定由下周日(11日)起將疫苗通行證的涵蓋年齡下調至5至11歲,並分兩階段實行,包括月底至少須打1針;11月30日須打2針。另由本月30日起,12歲或以上人士接種第2和第3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原來的6個月縮短至5個月;由11月30日起,12歲或以上人士須已接種第3劑疫苗,方能符合「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

適用於5至11歲兒童的「疫苗通行證」安排,由本月底起分兩階段推行。由9月30日起,5至11歲兒童至少須已接種第1劑疫苗而未滿三個月,才能符合「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及進入指明場所。如他們是在3個月或以前接種第一劑疫苗,則須接種第二劑疫苗,方可符合接種要求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而由11月30日起,5至11歲兒童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統一為須已接種第2劑疫苗。考慮到兒童或未擁有可供顯示其「疫苗通行證」二維碼的智能手提電話,兒童或家人可攜帶及出示印有二維碼的紙本紀錄或以儲存於手提電話的相片展示二維碼,作「疫苗通行證」之用。而圖書館雖然不是指定表列場所,但由於館內人流多、傳播風險高,均同樣要跟「疫苗通行證」一樣實施上述措施。

在新安排下,就曾感染新冠病毒病的5至11歲康復兒童,其接種要求會跟從現行適用於12歲或以上康復人士的接種要求。換言之,在感染前未曾接種任何新冠疫苗的兒童,須在康復6個月後接種第1劑疫苗。而兒童若在感染前已接種第2劑疫苗,或仍在康復後6個月內,「疫苗通行證」下並無額外接種要求。康復滿6個月者如同時已接種第一劑疫苗滿6個月,則須接種第2劑疫苗方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然而接種第2劑的要求並不適用於已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的5至17歲康復者。

因應「疫苗通行證」新安排,公務員事務局亦表示由明日(9日)起,增加5至11歲兒童接種復必泰疫苗的名額,由於上述兒童的復必泰疫苗需要特別的稀釋程序,目前只可在4間兒童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提供接種復必泰疫苗,包括九龍灣香港兒童醫院兒童社區疫苗接種中心、黃竹坑香港大學駐港怡醫院兒童社區疫苗接種中心、沙田香港中文大學醫院及葵涌林士德體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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