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須知

【Now新聞台】第三階段「疫苗通行證」今日(5月31日)實施後,以下人士可符合接種要求,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1)一般人士:
(a)已接種三劑疫苗;或
(b)接種第二劑疫苗六個月內;
(2)康復人士:
(a)已接種三劑或兩劑疫苗;
(b)康復後六個月內;
(c)康復後接種第一劑疫苗六個月內;或
(d)12至17歲已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
(3)外地來港人士:抵港六個月內並持有「臨時疫苗通行證」;及
(4)獲醫生證明不適合接種疫苗人士,並持有「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

下載本地康復紀錄二維碼網頁

下載本地康復紀錄二維碼流程

非本地新冠疫苗康復紀錄二維碼常見問題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