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新冠後違隔離令外出 五旬漢判囚2周罰款1萬

【on.cc東網專訊】一名51歲男子早前確診新冠肺炎後獲發隔離令,惟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他於今年9月25日離開隔離場所,被控違反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今日(1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2周,緩刑12個月。

另外,一名47歲男子早前則獲發強制檢疫令,但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2020年11月1日離開其檢疫地點,被控違反第599C章《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罰款1.2萬港元。

根據第599A章,違反隔離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根據第599C章,違反強制檢疫令亦屬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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