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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津貼5000元】申請人須作聲明 享有薪病假者不合資格

【Now新聞台】政府會為在昨天起確診新冠病毒的本地基層市民提供一筆過5000元津貼,不設經濟審查。申請人必須是受僱或自僱人士,並無享有有薪病假。申請人要作出聲明,如被發現作虛假聲明,要負上刑責。

政府提出為本地確診患者提供5000元津貼,引起爭議。負責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計劃細節仍未想好,但想先交代框架。

在本月22日或之後,確診新型冠狀病毒的本地個案患者,如因留院治療而導致收入減少,出現經濟困難,可向醫院醫務社工提出,填寫簡單資料並作出聲明便可申請。不設資產審查,但享有有薪病假的僱員將不能受惠。

羅致光:「例如的士司機、日薪制或散工人士。有關申請毋須經濟審查,但申請人須聲明因留院治療而收入減少。假設我確診了,我很明顯不符合資格。如果有人明知自己不符資格,而去申請便要負上刑事責任。」

政府是以最低工資時薪,乘以每日工時約9小時,再乘14天,計算出5000元的津貼額。

政府預計一般僱員都有有薪病假,計劃開支不會太大,目標在本周五起接受申請。羅致光重申,是想消除基層市民接受檢測的顧慮,不是鼓勵人確診或去檢測。計劃不設資產審查,是希望讓市民盡快拿到錢。

羅致光:「不像申請綜援、職津比較大的金額和比較長期的福利設施,所以我們覺得一個一筆過津貼。特別他們已感染病毒而要留院,如果還要求他們進行一個相當複雜,和通常幾上幾下提供申請資料,可能是擾民多於幫助他們。」

要送到檢疫中心的緊密接觸者同樣是手停口停,但就沒有津貼,羅致光指,由於界定誰人是緊密接觸者很依賴確診患者的描述,如何防止濫用會十分複雜,因此無將他們納入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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