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成員涉前年展示二維碼籌款罪成被判罰款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與兩名成員唐婉清和義工何榮溢,涉嫌於前年7月及8月擺放街站期間,在易拉架展示網上捐款二維碼,被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共5罪。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陳寶瑩及唐婉清其中兩項罪名成立,分別罰款1000元和800元,餘下三項罪名則裁定罪名不成立。 控罪指,3名被告分別前年7月及8月,在旺角洗衣街之行人天橋上近弼街,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公眾地方組織、參與或提供設備以進行籌款活動,而並非根據及按照當局發出的許可證而進行有關活動。 暫委裁判官曹遠山裁決時表示,有關法例的目的是規管金錢收集行為,不應規範於現金收集的鈔票,並非針對沒有許可證的行為,否則有違立法原意。當時站內的兩個易拉架上展示多個二維碼,包含可進入社民連捐款網頁等,明顯有收集金錢的行為,裁定傳票控罪名成立。 至於前年8月的活動,裁判官說,3名被告明顯曾經參與街站,但不肯定3名被告有進行籌款行為。裁定相關的傳票控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