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公署拘捕一名男子涉嫌網上「起底」披露前同事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一名31歲男子,他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的規定,獲准保釋,公署繼續調查案件。 公署調查顯示,被捕男子與當事人曾經在一間公司共事,其後因工作結怨,他最終被公司解僱。去年10月中,有人將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居住屋苑名稱、僱主名稱及當事人過往事蹟等,在社交媒體平台發布。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私隱條例》亦適用於網上世界,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或轉載「起底」訊息前,都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