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再多2被告認罪 另6人獲續准保 其中1人明年1月開審

【on.cc東網專訊】《東網》早前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的多名職員涉嫌虐待嬰幼兒案,至今共有34名女職員被起訴及提訊。繼早前有2名被告認罪後,今日(4日)再多2人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虐兒罪,其中1人須還押至本月18日接受判刑;另外1人因為等待與警方再錄取「無損權益證供」,故裁判官把其案件押後至9月29日才聽求情及判刑,並准該被告保釋。

今日認罪的被告,分別為李佩貞(32歲)及張惠燕(29歲),2人都自去年8月開始在童樂居工作。案情指,去年12月12日晚,李與代號為「H」的2歲女事主及另外2名幼童同在活動室時,H因為欲取李手中的東西,遭李打手作教訓。但當H還擊後,李便掌摑H。及後H躺下及雙腿亂動,李大力將H拉近自已,並不顧H正在哭泣下,連環掌摑H。李現准保釋候懲,以待錄取「無損權益證供」,即其口供縱使披露了對她不利的資訊,執法機構日後亦不能以該口供向她提控。

至於針對張的案情就指,去年12月5日晚,代號為「AH」的1歲男童在嬰兒床獨自玩耍,將玩具高舉於頭上時,張看到便搶去其玩具,並推倒AH令他撞到床邊圍欄。張另外又打AH的臉及頭部各1下。至去年12月29日清晨,代號為「K」的1歲男童站在嬰兒床上將棉被拋出床外。張見狀便打K的頭部,使K跌倒在床。當張拾起棉被時,見K再次站起來,就再打K的臉部一下。張的律師今求情指,被告熱愛幼兒相關工作,因而繼續進修,並獲取幼兒教育的學士資格,惟現已肯定無法重返該行業。裁判官把其案押後至本月18日判刑。

另有6名被告今日一同提堂,陳靄盈(23歲)否認1項虐兒罪,案件排期至明年1月18日開審,控方稱將依賴一段長約1分半鐘的閉路電視片段及1名市民的證供。李慧雯(24歲)被加控至9罪,涉及至少6名兒童;傅悅朗(25歲)被加控至8罪,涉及至少4名兒童;謝綉蔚(25歲)被加控至3罪,涉及至少2名兒童。周翠英(45歲)及劉露琪(24歲)控罪不變。5人均准保釋至9月16日再訊,以辯方給予各人法律意見。

案件編號:KCCC 350,649,1883-188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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