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 23歲女職員否認控罪 表證成立2.9結案陳詞

【on.cc東網專訊】《東網》早前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的多名職員涉嫌虐待嬰幼兒案,至今共有34名女職員被起訴及提訊。一名被指曾拉扯幼童致幼童跌倒而頭部着地,並涉把幼童拋向牆邊的23歲女職員,今(1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一項虐兒罪受審。在案件被裁定表證成立後,女職員出庭自辯,稱當日只想把幼童拉回軟墊範圍,不欲該幼童接近另一名患病的小童,後見幼童正鬧情緒,才把其放置到一個安全地方,以讓幼童冷靜,強調並無意圖、亦不會為發洩或報復而襲擊幼童。被告完成自辯,案件押後至2月9日待雙方進行結案陳詞。

被告陳靄盈(23歲),否認於2021年12月2日,在旺角香港保護兒童會故意襲擊或忽略一名16歲以下的兒童X。控方主要依賴中心的閉路電視片段,沒有傳召證人。據雙方同意事實,被告於2019年完成幼兒教育高級文憑,並先後曾在兩間幼稚園實習,及後註冊成為幼兒工作員及幼兒中心主管,並於2019年10月14日始於童樂居任職。童樂居其後被人投訴有職員向幼童施襲,被告於去年2月被捕。

被告指已從童樂居離職,涉案男童X當時年約兩歲,她於事發前亦曾照顧X。她指當日想小童在鋪設地墊的範圍內活動,避免接觸被分隔開來的患病小童。X一度離開地墊,故她是想把X拉回到地墊範圍,X及後再試圖離開地墊範圍,又與她角力,她遂再把X拉回到地墊範圍。因X仍鬧情緒,她遂把X放在較安全位置讓他冷靜,並沒揪起拋下X。她強調沒有拋下X,「係就住力咁放佢喺地下」,其動作稍顯粗魯,但無意襲擊或傷害X。控方指片段顯示因被告拉X,致他跌倒且頭部着地,被告罔顧X安全。X沒有做出傷害其他小朋友或危險的動作,她卻把X拋向牆,令X頭撞牆又撞地,直指她是針對及故意襲擊X。被告否認控方指控,強調有注意力度及是想避免X傷害其他小朋友,亦相信其力度不會對X造成傷害等。

案件編號:KCCC 188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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