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再有1名被告認罪 判囚5個月8星期

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再有1名被告認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5個月8星期。 56歲被告承認於去年12月10日,在旺角砵蘭街「童樂居」內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卻故意襲擊3名兒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3人受到不必要的苦楚。她原本被控多一項襲擊3歲女童的虐兒罪,獲存檔法庭。 童樂居去年底被揭發虐兒事件,累計共34名女職員被落案起訴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