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消費券8.7到手 增兩平台 6.23起登記轉會 永久離港或意圖離港無得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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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的首期消費券將於8月7日到手,新增兩個支付工具,想「轉會」的市民可於下周四(23日)起登記;而政府為刺激消費,新一期消費券,將分兩至3期派發(見表)。政府又增加合資格人士,只要昨日年滿18歲,無論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新來港人士均可領取兩期全額共1萬元消費券,而有條件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人士,如經不同計劃來港的專才,都可獲發5,000元消費券。至於「已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港」人士則被剔除資格,當局解釋是回應社會及立法會意見。

新增的兩間儲值支付工具為滙豐的PayMe及中銀香港的BoC Pay,平台總數增至6個,登記或更改登記紀錄(轉會)日期為6月23日至7月23日,財政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登記後不能再轉會,提醒市民「慢慢揀合適自己的支付工具」。已取首階段消費券的市民,餘下5,000元消費券再度須分2次或以上領取。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者,首期8月7日發放2,000元,第二期國慶10月1日再發放2,000元,最早11月30日前,「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滿4,000元,可於12月16日取得餘下的1,000元。其他支付工具則同樣首期8月7日先取2,000元,國慶日可領取餘下3,000元。陳茂波解釋,上期一次過發放5,000元(非八達通用戶)為緩解市民第五波疫情經濟衝擊,第二期再分拆「2+3」或「2+2+1」,是參考去年消費券經驗,令市民願意自掏荷包「貼錢」購物,增加經濟復甦助力。由於八達通領券資格計算為市民的「合資格使費」,只要明年3月16日前(新登記人士明年5月16日或之前),憑已登記的八達通累積消費達標,即可在2023年9月30日領取期限前拍卡領取所有消費券;過去部分合資格取得尾期1,000元的市民會選擇退卡,變相可套現1,000元。

「準永久性居民」可獲5000元

政府昨宣布定下新的資格準則,回應社會聲音。「幸運兒」包括昨日年滿18歲香港永久性居民、新來港人士,均可領取兩階段、合共1萬元消費券。另包括非上述2類,但有條件成為永久性居民的香港居民,可獲半額、即5,000元消費券。財政司長陳茂波舉例包括透過不同計劃來港的專才、專業人士、企業家或來港升學人士。陳茂波預計逾30萬名新增的合資格人士,涉財政開支約十多億元。

36個月內「喺香港停留過1日」都合資格

當局同時剔除「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人士領券資格,由支付工具承辦商負責審查,準則包括沒有特定原因,於2019年6月18日至今年6月12日期間,一直不在港,或曾於昨日或之前,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在65歲以前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以及是否有證據或資料令政府相信在可見將來無意返港等。陳茂波解釋時間追塑至2019年的36個月,而非跟隨去年過去24個月不在港,是考慮到市民因疫情及「黑暴」回港未必方便,是較寬鬆安排,「只要喺香港停留過1日」也會符合要求。王學玲補充,若海外升學、受公司派駐外地公幹,可向政府交證據解釋無意圖永久離港。

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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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第二期消費券8.7到手-增兩平台-6.23起登記轉會-永久離港或意圖離港無得攞/32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