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有索帶被判囚男子 終院裁定其上訴得直

一名男子於2019年,因為藏有40幾條索帶,被裁定「管有工具適合作非法用途」罪成,判監五個半月。終審法院裁定被告上訴得直,指索帶不是攻擊性武器或侵入處所工具。 案件主要爭議「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的法律條文詮釋,判詞認為索帶不屬於條例涵蓋的三類罪行,而如果不受限制地詮釋「非法用途」,會令法例成為「思想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