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網友見面謊稱生日騙禮物 2男欺詐罪成上訴駁回

【on.cc東網專訊】2名男子於4年前分別透過手機交友程式去認識不同女子,約對方見面時設下「生日謊言」騙局,訛稱自己當天生日,又向女方贈送手鏈,但要求對方當日購買西裝及iPhone 等作生日禮物送給他們。先後有5名女子誤墮騙局,分別買西裝予2人。2男及後分別被裁判法院裁定欺詐及企圖欺詐罪成,被判監9周及8周。2男不服定罪並先後獲准保釋向高院提出上訴,原訟庭法官陳慶偉早前分別開庭處理該2宗案件,今天(8日)頒駁詞駁回2人上訴,2人需即時服刑。法官直斥2上訴人工於心計,並指案件是精心安排的交友騙局,更坦言現時的判刑不具任何阻嚇作用。

兩名上訴人分別是黃琪昌及又名周汛徽的周浩榆(現時均29歲)。案情指他們分別透過手機交友程式認識不同的女士,並於2018年3至5月相約女方見面,其中黃成功分別約到2名女士見面,周則約到3名女士。他們分別向5女稱見面當天是他生日,又向女方送贈手鏈作小禮物,但要對方送贈西裝及請食飯,更曾要求部分事主購買iPhone X或Apple Watch作禮物。而5名事主最終均有購買西裝予2人作禮物,部分西裝價值約1000港元至2800港元。黃其後被裁定2項欺詐及1項企圖欺詐罪成,被判監9星期,周則被裁定3項欺詐罪成,被判監8星期。

2名上訴人就定罪提出上訴。法官於判詞指,不爭議的是案發日子並非2人的生日,明顯他們是在說謊,而事主亦有損失,爭議點在於她們是否因2人的謊話而送禮。法官認同事主是因上訴人謊稱生日才會送禮物,指控2人的證據強而有力。法官亦認為上訴人工於心計,先向女士送小禮物再邀請對方送禮,令她們若拒絕會感為難。另外就周的案情方面,他曾拿走3名事主的手機刪除其通話紀錄,法官指若是真誠想認識女性朋友,根本毋須刪除紀錄,故最終駁回2人的上訴。法官在宣讀判詞時更表示:「兩位都算好彩,無就刑罰上訴,如果上訴嘅話我一定加刑。」

案件編號:HCMA 524,55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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