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有人到消費券秘書處查詢 當局稱申述人需有生活證明

當局向「永久離港為理由提早取回強積金供款」表面不符領取消費券資格人士發出短訊,截至本星期二收到約4000宗覆核申述。 繼續有市民去到位於旺角的消費券秘書處查詢或提交資料,有回流在港工作並曾領取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不滿當局未有核實就指他們不符資格。 當局表示,申述人只需要提供到在港生活的證明,如糧單或再供強積金等資料,如果有特別理由會酌情處理,秘書處有需要時亦會增加人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