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健熙涉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上訴法庭開庭處理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早前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科學館廣場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區域法院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星期一向高等法院申請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下午緊急開庭提訊,法官批准羅健熙以5000元現金保釋外出,另須遵守其他保釋條件,包括需在24小時內交出所有有效及無效的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需居住於報稱地址,如更改地址,需在24小時內通知警方,每周要到警署報到。 法官又提醒羅健熙,如違反保釋條件有機會被控。 民主黨回應說,將一如既往向羅健熙及其家人提供所需支援,民主黨將堅定以一國兩制、港人利益為本,繼續為香港市民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