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淑佩稱限制司機放兩部流動裝置等是平衡各方意見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表示,政府建議立法,規定司機在面前只能放置兩部流動通訊裝置,而屏幕對角長度不可超過七吋,是經過研究及平衡業界和巿民意見。 羅淑佩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受影響的主要是包括的士和輕型貨車的商用車,司機會在標板等放置多部裝置「接單」。當局的數字反映,不專注駕駛是交通意外主要原因之一,但同時認為難以禁止司機使用有關裝置,在平衡意見後,認為兩部裝置能讓司機利用作導航及接單或叫車的應用程式,而七吋屏幕已涵蓋香港發售不同電話。 被問到能否限制司機觸碰裝置而規定使用聲控功能,羅淑佩表示,明白巿面上有聲控軟件及功能,但司機用於接單或叫車的應用程式,未必可以採用,不排除日後可以修例。至於執法難度及會否擔心意外後司機會收起裝置,羅淑佩表示,對警方執法有信心,巿民對坐車安全警覺高,相信立法後,巿民未到意外發生已經會警告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