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周三首讀職安健修訂條例草案 冀提高僱主罰則

羅致光稱,過去20年整體工業意外率明顯下降,但致命意外個案數字沒有下跌趨勢。(港台圖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政府將於星期三在立法會首讀《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以提高包括對罔顧後果並導致工人死亡或重傷的僱主罰則。

羅致光在網誌形容今次修例工作十分「浩瀚」,涉及兩條已有20多年未經調整的法例,當中修訂最多的部分涉及230條條文。另外,當局亦建議將可公訴罪行的最高罰款額訂為一千萬元。

他說過去20年整體工業意外率明顯下降,每千名工人的工業意外率由2000年的51.7下降至2020年的12.4,但是工業意外導致死亡個案數字在過去十年,一直維持在每年約20宗,沒有下跌的趨勢,加上條例的罰則超過20年沒有修訂,他指「還不作調整,實在說不過去」。

羅致光說,一些明顯嚴重違規而導致死亡的個案,罰款明顯過輕,當中更有持責者多次觸犯職安健法例而導致嚴重意外,條例的罰則明顯極之缺乏阻嚇力。當局建議修例針對僱主責任,讓勞工處可用公訴罪行形式提出檢控,並由較高層級的法院審理。他強調只會針對罔顧後果地作出的行為或不作為而構成極高罪責,並導致工人死亡或嚴重受傷的特殊情況,才引用相關建議提出檢控。

修訂建議亦加入新條文,若公司經循可公訴程序定罪,要求法庭量刑時,須參考該公司於案發日的相關財政年度營業額,以協助法庭評估被告的運作規模和財政能力,從而作出阻嚇性罰款。